闹与不闹

前一段时间我发现笔记本屏幕上出现了一小块类似灰尘的区域,看上去像是由于屏幕没有完全贴合,有灰尘进去了。虽然我的笔记本常年外接显示器使用,但作为一名“强迫症”患者,在浅色的背景下经常会注意到这个有灰尘的区域,看上去很不爽,于是决定拿去维修,如果维修费用不高,就破一点财吧。

于是我就预约了环球港的 Apple Store 的天才吧维修(老夫一直很纳闷,为啥要叫天才吧,难道维修人员都是天才?),距离我比较近,而且我经常去环球港比较熟悉。到达 Apple Store 以后,找到负责维修预约的工作人员,此时已经有几位没有事先预约的顾客围在他身边进行现场预约。一位女士看到我过来以后提示我要去后面排队,我则表示我已经预约过了,工作人员说距离你的预约时间还有二十分钟,你前面还有两位等待维修电脑的顾客,可以先去外面逛一下十五分钟以后再过来。

到时间以后我去店里签到,进来一位怒气冲冲的男士,说他刚买的手机有问题,需要尽快解决。工作人员则表示这边有好几位在排队预约,你没有预约所以也需要排队。男士则认为他的问题更严重,因为是新买的,所以必须立即解决,如果不行的话需要找经理。其实这种顾客工作人员应该也是司空见惯,当我在旁边的座位上等待维修人员接待时,听到工作人员在讨论那位要求优先解决问题的男士的情况,估计会找个时间点把他的售后请求优先处理。

后来又过来一位年长的女士直接找到维修人员,说是另一位工作人员要她直接来找她而不用预约。工作人员表示这不可能,他指的应该是别人,而年长的女士始终坚持她没有搞错。后来工作人员要她和店员一块过来找他,等女士离开后他和另一位店员说经常见到这种的(想跳过预约直接来维修的)。

没过多久工作人员来处理我的事情,一位胖胖的店员问我机器是否在保,我说买了好久了早就过保了,于是他看了一下屏幕的情况并查了一下机器的序列号,说你这个机器确实过保了,这种情况只能更换整个屏幕,包括屏幕背面的后盖,费用还挺贵的。我说,不就进了一点灰吗?拆开来清理一下就好了,用不着换屏幕吧?工作人员说这个屏幕和后盖是粘在一起的,没有办法单独拆开,也没法清灰,而且这个也不一定是灰尘导致的,说不定是这几个像素点坏掉了,只能整体进行更换。他查了查报价,更换屏幕和整个 C 面需要大约 4200 元(含几百块钱的税)。显然老夫不可能为了这么一小块无伤大雅的区域花这么多钱来换屏幕,所以我便没有和店员说太多就表示不维修并且离开了。

后来我想,倘若我像那位怒气冲冲的男士那样毫不客气地要求他们免费维修,也要找经理或者更高管理者,会有一定的可能性得到免费更换的服务。尽管从法律上来看,机器已经过保很久了,这个问题确实需要付费,同时也不属于消费者保护法的其他范畴,但我可以宣称这个是你们自己的设计缺陷(从网上的资料看,不止我一个人遇到了这个问题),不用更换屏幕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还要收取几千块钱的维修费实在是太黑等等理由,和店员僵持、找高管反映、甚至发到网上等等,苹果公司为了保证消费者满意度和自己的形象,还是很有可能会进行免费维修的。

但实际上我个人是同意店员的说法,所以也不会去“闹”。因为我理解现在的电子产品从设计上确实是很多东西没办法拆开维修,或者代价很高。乃可能认为厂商是故意这样做为了赚取更多的维修费用,但我觉得这是电子产品的趋势,一体化程度越来越高(为了美观、轻薄、防水等),就越难维修。比如乃很难想象现在的手机还可以拆开电池盖来换电池,那样外观会非常难看了,当然维修费用高的离谱确实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这种“按闹分配”取得更大利益的情况实际上屡见不鲜。就我在店里短短的半个小时里,就看到了两起:一位大概是想借由其他店员之名而绕过预约的年长女士,以及那位气冲冲的要求优先处理的男士。前面那位估计不会“得逞”,而这位男士我估计很可能会优先安排给他处理。

采用无理取闹或者投机取巧的方式会给其他遵守秩序的人带来极大的不公平。从小的方面来说,按规则进行预约并等待的客人到头来可能还排在无理取闹的顾客后面;而如果有越来越多的顾客采取“欺骗”、“胡闹”的方式要求售后,则会迫使厂商改变售后策略。一个很普遍的例子就是在发达国家的售后政策和在中国大陆有很大的不同。

但如果说“闹”是错误的,我觉得也不完全是。大部分事情并不是非黑即白的,即便是法律法规,也不是所有条文都是合理和公平的,它只能保证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所以看似违背规则的行为,也不一定完全没有道理,只是从法规和大部分人的认知里不认同罢了。

国庆后我去西安的时候,一位同学说他在上学的时候差点因为我而与其他班的同学大打出手。我很诧异,有这样的事情吗?他说在有一年分配奖学金的时候,我因为成绩排在最前面而同时获得了国家奖学金和学校的一等奖学金,所以某些班的人认为原本给贫困生设置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要给我们班少分配一些。我同学则坚决不同意,他认为我获得的奖学金是靠成绩取得的,和分配给贫困生奖学金没有关系,双方大闹辅导员办公室差点大打出手。最终辅导员还是分给了我们班同等的名额。

“闹”与“不闹”,都是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权衡的结果。无理取闹的“闹”,与捍卫自己权益的“闹”,实际上不太好界定。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不遵守规则的“闹”认定是无理取闹,毕竟规则也是人制定的,必然存在着倾向性而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更不用说明显不合理的规则。

从这件事情上看,如果我同学不在办公室“闹”而选择沉默的话,辅导员很可能会依照“按闹分配”而采用给我们班减少名额的方案,我们班的利益则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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